广西科协第六次代表大会
材料(06)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协会第六次代表大会选举工作有关事项
一、选举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协会第六届委员会委员
1、参加大会的代表(请各自携带笔)凭代表证入场。
2、选举会场共划分4个投票区,设4个投票箱(主席台1个,代表席3个)。代表按划分的投票区域入座。
3、工作人员进行两次人数核定。第一次:代表就座后,进行第一次代表人数统计。第二次:在通过选举办法(草案)和推荐总监票人、副总监票人、监票人后,进行第二次代表人数统计。第二次代表人数统计后,请代表不要再走动。
4、大会主席团执行主席宣布选举开始后,工作人员按区分发选票,每个代表一张选票,不得代领。
5、代表在填写选票时,请先阅知选票右方的《说明》后再开始填写。填写时,请切实记住:对候选人投赞成票的,不写任何符号;对候选人投不赞成票的,则在候选人姓名左方小空格内画上符号“× ”。如另选他人,则在选票的《另选人名单》栏目中写上另选人姓名及单位。选票填写后,请各位代表认真检查两点:①同意当选的人数是否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则有效,多于则为无效票。②所填的符号是否清楚符合要求,不符合要求的视为无效票。
6、大会主席团执行主席宣布投票开始后:①工作人员检查票箱;②是代表的监票人在其所在投票区域内的投票箱投票;③各位代表由工作人员引导在指定区域投票箱投票,不得将选票交他人代投。投票后,按引导路线回原位就座。
7、投票结束后,各投票区工作人员要立即在监票人的监督下打开投票箱,清点票数,及时将清点结果报总监票人,由总监票人将选票清点情况报大会主席团执行主席,认定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协会第六次代表大会选举法并由大会主席团执行主席宣布选举有效后,即由选举工作小组进行计票(如选举不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协会第六次代表大会选举法,即进行第二次选举)。计票人准确、迅速地计算出各候选人得票数,并写出选举结果。
8、总监票人、副总监票人和监票人对投票、计票监督认为符合选举规定,在选举结果上签字,将选举结果向大会主席团执行主席报告,由执行主席或指定工作人员向全体代表宣布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协会第六届委员会委员的选举结果。
二、召开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协会六届一次全委会,选举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协会第六届常务委员、主席、副主席
1、请当选的委员到广西人民会堂一楼多功能厅就座。
2、选举会场设1个投票箱。
3、选举的程序及事项与上述选举委员相同。
4、如另选他人,请从委员中另选,可在选票的右方《另选人名单》栏内写上另选人姓名及单位。
5、公布选举结果。
6、选举结束后,向自治区党委呈报主席、副主席选举结果。
大会秘书处组织组
2008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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